问题 | 在哪些情形下,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提前终止? |
释义 | 法律分析: 1、擅自转租的。2、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3、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5、公有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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