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官司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
释义 | 一、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您好,如果您是单方起诉离婚,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6)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7)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二、赡养纠纷开庭原告准备什么? 赡养纠纷庭审原告(即被赡养人)主要需要提交以下相关证据: 1、被告对原告负有赡养义务的证明。 2、原告的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居住现状等的证明。 3、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4、要求变更赡养费用数额的,应提交之前的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5、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据均需当庭提交原件。 三、离婚案件开庭前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已被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四、离婚被告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被告需要如下材料: 1、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身份信息;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诉讼答辩主张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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