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库购买合同怎么公证 |
释义 | 车库买卖合同的公证流程主要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首先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一、买卖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买卖房产进行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房产证,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签好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房屋公证所需的程序是什么 房屋公证所需的程序是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如实说明公证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证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公证,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涉及房地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 三、买卖二手房过户办理需要公证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买卖二手房不过户能否公证没有作出规定,而进行二房买卖时不过户的,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公证时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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