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的有: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贷款人催告还款前,或者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 3、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 一、有效借据应包括什么内容 有效借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信息应注明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不得用昵称或昵称代替,并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有效居住或送达地址; 2、如果贷款发生的日期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主张退款。约定还款日期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退款。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资金,并在借据中明确对方收取资金的账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注明贷款的用途。如果金额较小,应在现金交付时注明双方的贷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如何,借款人都需要写下收到的收据。借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 4、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公证借据或贷款合同或要求担保; 5、利息协议,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贷款。民间借贷利率可高于银行利率,但年利率为24%-36%债务人拒绝履行的,一般不支持诉讼24%-36%部分。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上述利息超出部分依法不受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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