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 免征营业税 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 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 个人所得税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 缴纳营业税 -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 非普通住宅 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 、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9、贷款担保费贷款额×1%担保公司 10、评估费评估值×0.5%评估公司 11、中介费:各个中介公司收费标准不同,建议您以中介收费为准。 您可以根据您房子的情况,大致算一下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