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和工伤能否同时获得赔偿? |
释义 | 车祸和工伤可同时申请双赔。若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补偿费用,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补足差额。若因逃逸等原因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保险机构应按规定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费用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伤残和工亡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支出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工伤预防费用用于宣传和培训等。 法律分析 车祸和工伤是可以申请双赔的。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支出、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工伤预防费用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工伤保险待遇支出指经工伤认定后职工应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支出、伤残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伤医疗待遇支出是指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待遇支出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伤残职工按规定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以及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实际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的差额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支出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及工伤职工辅助器具使用等确认工作中产生的,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支出。 工伤预防费用支出指按规定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结语 车祸和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双重赔偿。如果交通事故赔偿的死亡补偿费或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补足差额部分。对于因逃逸或其他原因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受伤职工,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依法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包括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费用、补助下级、上解上级和其他支出。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支出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辅助器具使用费用。工伤预防费用支出用于宣传和培训等工伤预防方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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