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否工伤赔偿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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