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费比例上限是多少 |
释义 | 居间费没有最高标准。居间合同的最高收费标准,可由当事人依法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或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由委托人根据中介人提供的劳务合理地确定。 法律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居间合同即民法典的中介合同,关于居间费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标准,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不明的可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居间费是指在一定的活动或纠纷中,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合理报酬称为“居间费”。经纪费和佣金的性质是一样的。居间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劳务合同相关规定来处理。委托人支付报酬是以居间人已为委托人提供了订约机会或经介绍完成了居间活动,并促成了合同的成立为前提条件。所谓促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属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 居间费合法吗?? 1、个人拿居间费是合法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个人可以做居间人。 3、居间是中介的一种,法律上居间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收居间费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人是从事居间服务的,如果提供相关的中介服务的,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的。当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居间服务费用应当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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