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仲裁申请:哪些情况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
释义 | 房地产纠纷可通过仲裁解决,包括房屋买卖、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及修缮方面的争议。不受理涉及婚姻、行政纠纷等案件。申请仲裁需满足具体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仲裁庭由仲裁员组成,进行开庭和裁决。如有需要,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一、哪些房产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以及一些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 房屋买卖争议,包括房产买卖合同、价格、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所有权的争议,包括所有权归属、价格、变更、析产、交换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使用权争议,包括租赁、租金、强占、返还、占有、交换、转让等方面的争议; 他项权利与相邻关系,包括通行、典当及与相邻房屋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等方面的争议; 房屋修缮的争议,包括房屋修缮的工程项目及安全检查的鉴定、各项工程费用的承担等方面的争议。 二、哪些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下列房地产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 其他:①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审结的房地产案件。②涉及落实政策的房地产纠纷。③因公证机关公证而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纠纷。⑤军队内部的房屋纠纷。 三、房地产纠纷仲裁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有仲裁协议; ②有具体的仲裁请示和事实、理由; ③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二)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根据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各方当事人可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 (三)开庭和裁决。 (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程序相对简便高效,适用范围广泛。仲裁适用于房屋买卖、所有权、使用权、他项权利等方面的纠纷。但需注意,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行政纠纷等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需提供仲裁协议、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庭由当事人选定或仲裁委员会指定组成。最终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为解决房地产纠纷提供了一种快速有效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