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再婚的,各自带来的孩子是可以结婚的。我国民法典仅规定了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由于父母再婚后,各自带来的子女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双方是可以结婚的。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因此,夫妻再婚后形成的亲属关系即为拟制血亲,我国现行法律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二是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