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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未离职而另一方已入职是否违法?
释义
    员工一边没辞职另一边入职的,是违法的,如果因此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边领失业金一边上班
    边工作边领失业金肯定是违法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当事人入职一个月后能辞职吗
    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是可以辞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入职没有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员工入职没合同怎么办
    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入职5天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入职5天没签合同有工资,分析如下:
    1、只要员工参与了公司工作,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需要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者上班5天辞职的,是有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要一次性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订立劳动合同的方法: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三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不到赔偿的情形:
    1、签署过空白或者单方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实践中,当事人签署过劳动合同,但是手里没有,公司有,或者签署的时候,合同中没有对工资,岗位,合同周期作出约定,都是空白的,甚至有的劳动者只是签字,也没有写签字时间,这种情形一般称为空白合同或者单方合同。在劳动仲裁审理中,单位一方可以拿出该合同,有的时候甚至篡改该合同日期,来主张签订过劳动合同,拒绝支付双倍工资,因此这种情形,劳动者一般是得不到赔偿的。
    2、劳动者没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
    一般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如果劳动者手里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很难得到双倍工资赔偿的。许多劳动者认为有同事证人作证,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因为一般只有这一类的证据,劳动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难作出劳动关系成立的判定,理由这些不具有足够性,证人可能有说谎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场上随意得到。
    3、超过时效的情形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超过了1年,那么就认为过了仲裁时效,不能得到双倍工资。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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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