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不入职要赔钱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了合同不入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赔钱。若进行了培训,需要支付培训的相关费用。如果仅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没有开始上班,劳动合同尚未开始履行,也不存在上述需支付违约金的事项,无需交纳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建立劳动关系后,接受过单位使用专项培训费用进行的培训,以及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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