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结婚生育是能改名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就未成年子女更改姓氏的事项,共同办理变更登记。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一方擅自更改的,可以请求法院改回原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