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人权益受损是否可以追责不当得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投资合同是指投资者向被投资方提供资金、物品、技术等投资财产,被投资方利用这些财产进行经济活动,投资者依法取得应得的投资收益的合同。如果被投资方存在欺诈、虚假宣传、非法占有等行为,导致投资人权益受损,投资人可以追责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因非法原因订立合同或者合同的某一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明知对方在订立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仍与其订立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订立、履行该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投资人的权益受损是由于被投资方存在欺诈、虚假宣传、非法占有等行为导致的,投资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追责不当得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