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买房合同公证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 1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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