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纠纷中,电子证据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如何保全电子证据成为了当事人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保全:制作证据保全通知书、委托公证机构公证、申请法院司法保全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当事人认为需要保全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裁判结果,应当决定采取保全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涉及到不涉及到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其证据效力,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规定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对于尚未侦查完毕或审判尚未终结的案件,一方当事人能够证明需要在重要的证据被毁、灭、损,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保全措施,以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