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工伤认定后,能否获得赔偿? |
释义 | 工伤认定后离职能要到赔偿。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可以直接与单位协商或去仲裁委起诉要求支付工伤赔偿。如果单位有缴纳社保,鉴定结果出来后可申请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社保局会在一个月左右支付第一笔赔偿。离职后还可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单位支付的就业补助金。工伤鉴定后无需辞职即可获得赔偿金。申请工伤赔偿需向办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符合规定后可获得赔偿。 法律分析 一、工伤认定后离职能要到赔偿吗 工伤认定后离职能要到赔偿。 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直接和单位协商或者去仲裁委起诉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仲裁时间30-45;如果单位有缴纳是社保,鉴定结果出来15天之后去社保局申请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大概一个月左右会出来第一笔赔偿(具体以社保局的办公时间为准);之后你离职可以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最后一笔是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鉴定后不需辞职就能拿到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申请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结语 工伤认定后离职能要到赔偿。如若未缴纳社保,可与单位协商或起诉要求赔偿,仲裁时间30-45天;若单位有缴纳社保,鉴定结果出来后15天可向社保局申请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社保约一个月后支付第一笔赔偿。离职后可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最后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工伤鉴定后不需辞职即可获得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向办理机构申办,符合规定后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材料不全可补全,不符合规定则退还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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