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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释义
    1、刑事诉讼法哺乳期的有关规定:哺乳期的妇女成为“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该类人犯罪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取保候审;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一、刑事诉讼法拘留哺乳期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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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