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采购单套住所(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采购单套住所(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采购单套住所(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有关部分审阅同意后可请求处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后代)杭州市区户籍。 2、请求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无感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后代户口的,需契合计划生育方针; 4、请求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查刑事责任; 5、请求人在购房地实践寓居且人户共同,有安稳的生活来源; 6、置办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买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知识回答》 “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如何界定?例如,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是在青羊区缴纳的,是否可以在锦江区购房? 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是指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购房人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法定社保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均可作为购房资格认定依据。“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为准。购房人的工作单位注册在锦江区,社保在青羊区缴纳的购房人,可以在锦江区购房。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需要在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在购买住房资格上不受户籍、缴纳社会保险的限制,由项目、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认定并出具相关证明,但其所购住房自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5年内或自二手房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