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诉讼保全费用怎么收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 1、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30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 二、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和其他按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1、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3、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4、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5、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6、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诉讼保全案件收费标准 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30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