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上海人,现在没有房子,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吗? |
释义 |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本市居住3年、所在地连续2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收入符合条件。法律依据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二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性住房,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法律分析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家庭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拓展延伸 经济适用房政策解析:上海居民是否有资格申请? 根据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上海居民在一定条件下是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上海市户籍居民,且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其次,申请人的家庭收入需要符合相关标准,通常是按照家庭人口数和平均月收入进行计算。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年龄限制、纳税情况等。经过审核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到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或租赁权益。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供应有限,申请人需通过相关渠道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并按时提交申请。 结语 根据上海市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符合条件的上海居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具备上海市户籍、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并符合家庭收入标准。申请人还需满足其他条件,并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并提交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享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或租赁权益。请注意,经济适用房供应有限,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提交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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