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六、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七、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第八、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第九、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一、协议合同书如何写? 协议合同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信息;2、合同标的和标的物信息;3、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4、违约责任;5、解决争议的方法;6、双方的签字或者盖章。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