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失踪过户怎么办 |
释义 | 买家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买卖住房合同,付款凭据,到住房所在地区法院提出诉讼,可主张对方配合过户该住房。 当事人可胜诉后,在对方不配合或不出现前提,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凭生效的判决书,申请单方过户该住房。 一、房产过户需要本人到场吗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必须要房屋主人、过户对象到场。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相关人员必须全部到场。在买房过户时,需要夫妻两人中的哪一位到场,主要看产权证的归属。产权证的所有人要到场办理该手续。住房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要房产证登记人、共有人以及受让方,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共有产权房过户到一人名下怎么办 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各自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一起到房管。办理过户,有一方把住房份额买卖或是赠予过户给对方,重办一人名字房产证。 如果共有产权两人是夫妻关系,只要申请办理夫妻一方名字房产证就可以。 三、房产证没过户原房主死了怎么办 出现房产证没过户原房主死了的情况,首先需要死者继承人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取得继承人名字房产证,再有继承人和买家办理该住房的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拒绝办理,买家当事人可以凭买卖合同,身份证,付款凭据,到住房所在地法院对继承人提出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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