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档案转移手续 |
释义 | 个人档案转移应经过以下流程: 1、在转移前需要确认是否有接收单位,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在人才中心开具接收证明; 2、个人的档案资料在原来的外地工作单位,当原单位收到当地的”档案接收证明“后,会把个人大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一块寄给当地的接收单位,就是人才市场,同时户口要在当地才行。 一、上门女婿离婚户口迁回办理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4、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 二、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一、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二、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三、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三、离职证明丢了怎么办 离职证明丢了需要重新补办。补办流程如下: 1、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 2、因为离职证明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3、没有复印件也可以找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 4、员工的个人档案也在工作的当地,公司很有可能会把应该存档的那份及时存进去,那样就可以去存放档案的地方调出来复印一份。 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会保留已开过的凭证。这时可以和原单位进行协商,提交一份补来离职证明的申请书,由原单位再开一份离职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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