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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调档案到工作单位
释义
    怎么调档案到工作单位方法如下:
    1、到接收档案的人事局领人才流动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人才流动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转入人事局审核。(一般需要等15天,通过与否都会电话通知)。
    3、借到通知后,到人事局领调档函。
    4、携带调档函、人才流动登记表、存档凭证(档案卡或者人事管理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需要调出档案人事部门提出档案。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手写委托书。
    5、携带本人档案和人才流动登记表到接收档案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出商调函,携带商调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调出人事部门开干部介绍信,一定注意介绍信的抬头问清楚。
    6、携带干部介绍信到转入人事部门交于相关人员,人事档案调转至此完成。
    学历档案对工作的人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时需要从现档案所在地调往需要的单位,如职称初定当地的人才市场一般会要求职称初定申请人将档案调至当地、又如因考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单位需要当事人将档案调至当地人才市场政审。一般而言有权调档的必须是有人事自主权的单位(即有档案保管权利的单位),个人、私企不允许保管档案,大部分人的档案都由人才市场保管。
    确认本人的档案在哪里,电话咨询调档需要什么手续,一般是办理离职手续后凭调档函调离,工作调动的有些地方需要商调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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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