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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中规定本罪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必要条件,否则不是犯罪;另一个,本罪是单位犯罪,并且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不过实践中要是出于过失实施了相关行为的话,此时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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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9: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