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理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受托人作出允诺达成合意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符合诺成合同的概念与特点。代理合同也可以称作委托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签订的,由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处理被代理人的事务,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合同。 代理合同的类型: 1、代理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代理人有义务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实施买卖等活动,而本人有义务向代理人支付报酬; 2、代理合同属于委托性质。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3、代理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代理合同即告成立。 应该如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流程如下: 1、审慎选择代理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2、委托事项明确,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3、授权范围清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4、代理期限明确,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5、支付报酬明确; 6、委托事项应当合法,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7、转委托。 综上所述,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就代理达成合意,达成的一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