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是一项重大的政府行为,对居民的生活和财产产生重大影响。在拆迁过程中,居民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采取保护自己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十六条:物权人对其拥有的不动产和动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拆迁安置管理机构应当在征收前依法告知房屋拆迁范围、征收拆迁的具体时间、拆迁补偿政策、征收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等有关情况。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拆迁补偿应当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补偿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补偿费用;对被征收房屋内的附属设施、装修等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4.《行政诉讼法》第十六条: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采取的行政行为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受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被拆迁房屋的物主、承租人、使用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不服征收决定的,可以向征收拆迁安置管理机构提出复议;复议的决定是最终的行政决定。 综上所述,居民在拆迁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及时与征收拆迁安置管理机构沟通协商,保留有关证据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遇到不公正的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