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存在纠纷咋处理 |
释义 | 遇到拆迁纠纷一方不给的情况拆迁房存在办法解决: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不能申请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人身侵权案子能否仲裁 如果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仲裁协议,人身侵权案件是可以申请仲裁的。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怎样处理房屋租赁纠纷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上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解决,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诉讼解决,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合同纠纷该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的处理: 1、协商。在友好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是最好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以根据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纠纷,寻求司法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二)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三)其他行政协议。上述第(二)项,单独列出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受案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