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我国,合同纠纷中的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主要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原则。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那么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由双方按照分配比例分担诉讼费用。同时,在民事诉讼中还存在公益诉讼和小额诉讼等案件类型,针对这些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败诉方应当负担诉讼费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二)因对方应负责任的事实不明确、证据不充分,致使败诉的;(三)本法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负担或者由其他一方负担的;(四)其他应当由胜诉方或者由双方分摊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应当履行义务,合同另有约定或者依照诚信、习惯受到制约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一方主张分别承担诉讼费用的,应当具体说明理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双方的诉讼行为,在判决中分别指定每方应当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在公益诉讼案件中,诉讼费用由法院、检察院、公民团体承担。在受理小额诉讼案件中,案外人申请撤诉并经对方同意的,除按照本法规定向对方支付必要费用外,不受理人民法院不得向其追加诉讼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