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是否是劳动纠纷 |
释义 | 应聘过程中的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劳动纠纷的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应聘过程中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签了合同但未上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已签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顶替别人上班是否能确认劳动关系 顶替别人上班只是临时性的,不能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三、没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要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就存在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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