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不一定需要去法院。因为夫妻双方有两种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法:协商和诉讼。如果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不需要到法院。但是双方由于孩子的抚养权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那么就可以到所在地的管辖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