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受到了经济损失,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作出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对于被告人的财产,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查封、扣押、变卖等措施以保障被害人的赔偿权益。如果拍卖所得的财产超过了赔偿金额,剩余的部分应当返还给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收回拍卖财产的余款,需要被告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法院会审核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将余款返还给被告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请求赔偿因犯罪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受理,对经审判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责任人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为保障债权人的权利,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变卖等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告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变卖后,余额超过应赔偿的数额的,应当返还给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