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讨债务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追讨债务需要准备的证据有: 1、提供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借据或借款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 3、有担保协议的,应当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者担保条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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