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在我市工作并已参加我市城镇工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的娃儿,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参加我市城镇工人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娃儿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其爸妈其中一人须参加我市城镇工人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上符合参保要求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城镇工人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乡村合作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