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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职工资绩效部分不给,怎么办?
释义
    若遇到工资问题,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等侵害劳动者权益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您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您别慌,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2、相关的法律条文:我国的《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离职后未支付绩效部分工资,如何维权?
    如果您离职后发现未支付绩效部分的工资,您有权利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您的权益。首先,您可以与公司沟通,明确询问为什么绩效部分的工资未支付,并要求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绩效评估报告或工作记录,以支持您的主张。
    如果与公司的沟通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一位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维权途径。劳动法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协助您起草维权信函或提起诉讼。
    此外,您还可以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维权渠道。他们可能能够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您解决未支付绩效工资的问题。
    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个员工应该争取的权利,但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确保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程序,并与专业人士寻求建议。
    结语
    您的工资问题属于劳动法范畴,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您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离职后发现未支付绩效部分工资,您可以与公司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以维护自身权益。请确保在采取行动之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程序,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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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5: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