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都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离婚过错方赔偿问题都有如下规定:过错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且只有夫妻一方存在上述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况而导致离婚,且对方无过错的情形,无过错方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没有符合这四种情形的行为,则不应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二、丈夫通奸妻子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丈夫与他人通奸,妻子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通奸是有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违背各自夫妻忠实义务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犯法,但是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律上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前提是,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遇到家庭暴力能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遇家庭暴力,且该暴力情形最终导致了双方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并且其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其中,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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