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己想调动的话,难度确实是相当高。调动要牵动那么多部门,如果不是工作需要,仅仅是你自己想调的话,可以说,不太可能。如果是省内的话,找找接收单位的局长,省局人事处长和分管的领导。 法律依据: 《干部调配工作规定》 第七条 各级人事部门可据下列原因之一,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干部:(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行的人员调整;(二)满足国家重点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的需要;(三)充实基层单位,支援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四)补充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空缺;(五)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而富余的人员;(六)调整现任工作与所具有的专业、特长不相适应的人员;(七)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或其他特殊困难;(八)符合政策规定的易地安置;(九)满足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其他工作需要。 第八条 干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不得调动:(一)见习期未满的;(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