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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离婚怎么分
释义
    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由得房子一方补偿另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是否共同财产需看约定,无约定按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判给登记方,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增值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
    2、若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考虑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则作为共同夫妻财产,可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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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