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解释》出台前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并无确切规定,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制,《解释》规定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确定,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同时新增规定了小额诉讼的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七日。以上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期限限制,更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实务工作的开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