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是否需要所有子女出席? |
释义 |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在哪里办理的问题。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以及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书等材料。到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并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法律分析 所有继承人必须到场,如果他们无法到场,就需要发表正式声明并留下书面文件表明他们已放弃继承权。她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房产证,但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如果她一直拖延不处理,那么她别无选择,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法院将根据判决结果进行过户手续。 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二、遗产公证书在哪里开? 1、遗产公证书到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需要当事人亲自去办理。 2、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 拓展延伸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都在吗? 1、是的,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 2、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她可以委托人把房产证办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如果她一直不处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在凭判决书过户。 结语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单位介绍信、死亡证明和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公证书,由公证员签名或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如果继承人无法到场,需要发表正式声明并留下书面文件表明已放弃继承权。否则,别无选择,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