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
释义 | 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及程序 重点概括: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申请时限;如果单位未提出申请,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直接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方。 法律分析 一、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 1、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职业病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结语 对于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职业病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调查核实事故伤害、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相关方。对于与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回避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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