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的探视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方拒绝探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如果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一、重婚被剥夺抚养权的如何维权 重婚被剥夺抚养权的,可以行使探视权,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的,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二、离婚协议书孩子探视权的内容是哪些 离婚协议书孩子探视权内容如下: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写明探视的时间、探视的地点、探视的方式等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如下: 1、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 2、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 3、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 三、离婚了可以放弃探视权吗 离婚后不可以放弃探视权,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固有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