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丈夫去世后,兄弟姐妹有可能继承财产,但需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需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继承。夫妻去世后,财产需先平均分割,兄弟姐妹的继承权也受限制。丈夫过世后,兄弟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我国法定继承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有继承权。但兄弟的继承权受到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限制,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能继承。此外,夫妻一方去世后,共同财产应先平均分割,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被继承人的兄弟的继承权是有限制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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