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 (一)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二)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 (三)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