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协议离婚程序: 、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 3、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协议离婚程序 异地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先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则发放离婚证。3、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的程序 有关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以下程序走:第一,办理离婚的人需要递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部门需要告知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而且还要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离婚的内容也要询问当事人的意愿。三,办理离婚的男女需要各自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而且还需要在声明书上声明人一栏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必须有申明人在监视人面前完成。四,婚姻登记部门则把离婚人提交的证件,离婚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如果信息没有问题,就可以办理离婚。五,审查询问完毕后,双方当事人要离婚的婚姻登记工作者及颁发离婚证书。 法律是怎样规定协议离婚程序的 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双方协议离婚程序的规定有以下这些:、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3、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这样规定的:、夫妻双方应申请离婚登记。应当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审查离婚材料;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4、亲自领取离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王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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