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具体程序是怎么样? |
释义 | 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签订离婚协议书; 3、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多长时间可以办 离婚多长时间可以办,法律上并没有限制性规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在民政局上班时间就能办理离婚,双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了的,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就可以办理好。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孩子未满一岁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孩子未满一岁可以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需要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等,当事人双方已达成协议。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 3、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算不算离婚 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不算离婚。协议离婚的,必须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才算离婚。办理协议离婚的,要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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