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为子女的监护人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子女的监护人的条件:首先,父母是子女的当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一、给子女委托监护人是什么意思 给子女委托监护人的意思就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委托监护人的这种情况;可能在子女出国留学或者父母跟子女因为某些因素不能长期生活在一起的时候,父母都可以给子女委托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二、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 (一)对孩子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做考虑,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孩子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孩子的意愿及态度、对孩子的教养计划、与孩子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孩子监护权的依据。当然如果父母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也有可能判给第三人来监护。 (二)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孩子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孩子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三)离婚后孩子监护权怎么争取?这实际上还是要归结到,孩子身上来,就是说,谁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比对方更能是孩子健康成长,谁就最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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