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籍贯填写注意事项: 1、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即可,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2、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3、籍贯也不是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4、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籍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农村填至县,但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弃婴,如果籍贯不详,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 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