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一年中途离职的话 |
释义 | 可以。但是,在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特别是有违约条款的劳动合同,在未到期的情况下,虽然劳动者可以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走人,但除按《劳动法》第25条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同意或按第31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违法以外,劳动者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因辞职给单位造成损失,也是要赔偿的。 一、劳动合同原件不给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发一份给,可以到工作所在地的劳动局监察大队去投诉。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发放合同给的。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二、哺乳期辞职算违约吗 哺乳期辞职不算违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上述情况都不属于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只允许就劳动者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期事项和竟业限制事项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如果公司仅以合同未到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三、会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会计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但是需要通知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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